您好,請問有什麼可幫到您?
基本租用條款:
1. 租借期最少為一星期,已繳付的租金將不獲發還,按金不能用作租金使用。
2. 租用者需提供姓名和聯絡電話以便辦理登記手續。
3. 租借服務不含免費送貨。
4. 若提早退租,租借人仍需繳付全期之租金 。
5. 請確保輪椅在租借期間沒有任何人為損壞,否則作出相應賠償。
6. 輪椅如有遺失,需按原價賠償。
* 詳細租借條款以正式租用單據為準 !
